(一)主要职责
1.负责研究、起草丽水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有关的政策,并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;
2.负责编制丽水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,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;
3.负责编制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专项资金年度预算;
4.负责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业务的指导、管理、协调、审核、督查及档案管理、培训和考核等工作;
5.协调开展房屋监测认定、安置人口审查、疑难问题处置等工作;
6.协调开展安置小区项目的技术前期和审批工作;
7.协调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、房屋腾空拆除、安置面积审定、安置房抽签、建房管理及确保无障碍施工等工作;
8.完成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内设机构
内设4个职能科室:综合科,政策法规科,安置科,征收科。
(三)人员编制
核定人员编制16名。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;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;股级职数7名。